代理商模式设计模式王小姐:135-1271-7235(可微可电) 代理商模式制度 代理商软件开发 代理商模式设计
分销模式
分销模式每个平台都有自己的计算逻辑,但核心是一定会有多级分销。
不管是三级、还是六级、还是所谓的无限级。
做分销模式真的很难规避做无限极,但对于真心想做好一个平台,而不是割韭菜的目的。
分销模式是势在必行的,各位看看当下任何一个社交电商平台,本质上一定是无限极。
既然要做分销模式,如何规避涉嫌传销,村长认为要做好这两点:
a、规避人头费
千万不要做多级人头费/入门费的方式做,因为已经有很多平台被罚款、冻结。
b、规避虚拟团队计酬
团队计酬我觉得当下最重要的是关注分佣的钱从哪里来?
首先从基础层面要减少团队计酬的风险,比如商品层面。
必须销售与实物价值相符合的商品,不能夸大产品功效,上下级是否拿钱分佣取决于用户是否真实消费。
一定是用户完成且合理的商品消费,上下级才可以拿到合理的佣金奖励。
02多级分销无法替代
在排除非法传销的制度下,我觉得分销制度是无法被取代,我目前想不到比多级分销的制度更好的模式,如果有欢迎交流启发。
1.有上升通道
一般分销模式最少有明确的三级,比如合伙人、团长、高级团长,每个制度都有不同的升级要求,用户一看就明白自己的成长路径。
这一点很重要,制度设计上,不要让自己的用户去猜。
只有制度明确,代理才有明确的冲刺目标。
2.有裂变属性
分销只靠一个人努力,是很难赚到钱的,因为一个人裂变的直属一级是很少,除非本人是超级IP。
正常一个用户直邀人数在50人以内,超过200已经算到头了,除个别愿意做地推、懂引流的团队中。
而是常规的玩法中,上级想要升级、赚到更多的钱,必须去引导自己的下级去发力。
所以在设置上,需要有意的对团队人数、团长当月收入加以最终定级的考核。
3.有创富机会
代理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赚钱,如果仅能赚一二级的分佣,很多行业都玩不转了。
对于多级的分佣制度来说,不是收入可预见性,而是不可预见性。
收入的不确定性越强,想象空间越大,吸引力越大。
这也是许多平台用“躺赚、睡后收入”来宣传的原因。
现在任何一个社交电商平台,如果想要做社交裂变,想做团队长的奖励,几乎是逃不过多级分销模式的。
如果你目前只做两级、三级,虽然是合法合规的,但很难和其他的平台竞争。
你想想,连传统的经销商生意都有一批、二批、省代、市代呢。
唯一要时刻谨记的红线是:
不要多级人头费!不要纯拉人头奖励!不要以卖虚无、夸大价值的产品团队计酬!
03设计多级制度的三个核心
村长目前定的制度还是多级玩法,除了遵循上述三个传销红线外,为了让制度更具合理性,竞争力,自裂变,还需要注意以下三点。
1.晋升通道不能太简单
有些平台为了拉新简单,会降低一些关键层级的晋升要求。
拿社交淘客来说,一般注册就可以成为合伙人,升级为团长一般有效一级需要50人,有效二级需要100人,个人当月结算佣金不少500元。
但有些平台,会把制度变成一级15人,二级30人,结算佣金可能才200。到了高级团长,要求可能也下降了。
这么做反而带来一个弊端,就是上级的团队长因为收益的减少,对于培养下级没有多大的热情了。
如果平台明面上只有三级,至少高团的难度要加大,他不仅仅是为了树立标杆的作用。
2.收益差距要明显
在我当前设置的佣金制度中,合伙人可以拿到一级佣金10%的额外管理津贴,团长则可以拿到一级佣金38%的额外管理津贴,高团可以拿到一级佣金60%的额外管理津贴。
这仅仅是一级的层面,在拿到二级和团队奖励的管理津贴上,也有很大的差距。
只有收入有明显的差距,才会激发代理想要升级、不断拉新、培训和付费。
3.把顶级代理与平台绑定
社交电商/代理制度,一定不是平均主义,平产阶级!
一定是先富带后富,一定要有贫富差距。
社交代理模式是一个极度依赖高团的组织模式,所有的平台都要把核心利益放到他们身上。
因为只有高团才真正具备拉新、管理、培训的能力,只有让他们赚到钱,并且把他们与平台深度绑定,才能保证平台的顺利进行。
为什么许多平台愿意给高团缴五险一金,愿意给高团股份期权,甚至让高团一起出资建立分公司。
核心就是稳定团队,利益深度绑定。
既然要做社交代理模式,就不要怕平台的话语权被大团队长左右,这本身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。
你要做的其实不是让大团队长服从、妥协,而是要让他们认同和支持。
这当然是个漫长的过程,但平台一开始在制度层面至少要有态度来表面。
所以有些平台,在公开的制度以外,还会有其他的内部制度来绑定顶级代理。
一套有竞争力的制度玩法,首先一定是尽量做到合法合规,而最重要的是应该是有足够自驱力、自裂变属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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